旅游IP大行其道 别拿噱头当金钥匙

【摘要】 满足碎片化需求,从个性中找到共性,再从共性中寻求创新与机会。思路正确,但算不算真“IP”,还需看本质。

        

        2015年,在文学、电影行业遭热炒的“IP”,一年后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在旅游业大行其道。

无论是“旅游要happy,关键在IP”、“2016年将是旅游IP元年,得IP者得天下”的说法,还是“旅游IP战略”,抑或“北极光专线”、“最美客栈老板娘”等“小而美”的产品,一时间,“IP”给人的感觉就是堪比2015年初的比特币——大家都没见过却觉得能赚钱,而旅游行业“万众IP”的时代似乎也指日可待。

在一次旅游行业会议上,一位业内人士说“有字母的地方就有创新”,带着这个思路,言必谈“IP”似乎也变得可以理解。

那么,大热的“IP”究竟是什么?

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周铁东指出:“在英语世界,如果提到‘IP’,人们首先想到的只能是‘IP地址’。只有特别指出,对方才能明白你说的是‘知识财产’(IntellectualProperty)。”2014年,网络小说版权逐渐演化出了“IP”的概念,成为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众所周知,当前为了尊重知识产权,电影、音乐、综艺节目等基本过了免费时代,制作方花了大成本制作了“IP”,分发平台出于竞争力考虑也心甘情愿买单获得独家授权,最后用户也愿意付费得到“IP”,这里整个利益链条是清晰且完整的。

简单地说,“IP”就是有版权的品牌或内容,比如之前的《中国好声音》是“IP”,比如迪士尼也算是“IP”。但文前提到的“旅游IP”就显得让人费解:A设计了特色线路,B不能模仿?C开拓的渠道、服务的客人、营销的方式,D都不能去碰?

细究我们发现,这个“被延展的IP概念”,代表着个性、稀缺性和竞争力,不过是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资源、商品或者服务的另外一种阐述。包括一些旅游线路,引入“IP”概念,是把旅游产品内容化、主题化。按照这个说法和逻辑,旅游业似乎“满眼IP”:海南亚龙湾的热带天堂公园也算是一个“IP”——酒店引入葛优舒淇主演的《非诚勿扰2》,最后所有的游客去到公园都要走一走那个吊桥,看一看剧组拍摄的房间;凯撒旅游曾经推出的法国轩尼诗酒庄之旅、美国格莱美荣耀之旅也是“IP”;甚至你打造一个毕业季谢师产品、我推出一个青春季邮轮线路……这些服务模式、旅游产品、行程玩法等等的创意创新都是“IP”。

打造核心竞争优势,这个思路是毋庸置疑的——没有人离家千里去玩一个家门口都可以体验到的游玩项目,也没有一家想获得持续发展的企业不琢磨着如何打造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建立行业壁垒。但被冠以各路“IP”,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难怪有业内人士站出来,直言“旅游业充斥着概念创新”。这让我不由得想到大家热闹地谈了那么久的“互联网思维”,结果在一年前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刘强东回了句:“在互联网行业从业 11 年了,我从来并没有觉得互联网有一个特殊的思维。”

总之,“IP”确实是个机会,但没必要蹭热点,凑热闹。旅游业的本质是服务,新时代本没有固定的玩法,多维度创新做好服务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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